昨天刷推特时候看到查尔斯李说每天凌晨四点起床效率最高,我心血来潮也定了闹钟要试试。结果凌晨四点被闹钟震醒那会儿,整个人都是懵的。
准备阶段搞得像打仗
怕自己起不来,特意把手机放客厅充电。结果半夜光脚下床找手机时,左脚小趾狠狠撞到门框上,疼得我当场跪地板上骂娘。摸着黑泡咖啡还打翻半罐奶粉,黏糊糊撒了一键盘。
实际执行情况更惨烈强撑着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写了三行字就开始钓鱼。第五次点头撞到键盘时,发现文档里全是"asdfghjkl"这种乱码。出去冲凉水脸差点把洗面奶当牙膏用,薄荷味辣得我原地跳踢踏舞。
- 4:30:试图写代码,连hello world都拼错
- 5:15:肚子饿翻冰箱,生啃了半根苦瓜
- 6:00:倒在沙发上补觉,流口水把抱枕印出地图
复盘惨痛教训
九点钟彻底清醒后查资料才发现,人家查尔斯李是时差党!他在美国的凌晨四点相当于咱这儿下午四点。我对着镜子看自己熬出来的黑眼圈,活像被揍了两拳的熊猫。
最绝的是下午四点我正精神,邻居突然装修开始钻墙。电钻声里突然顿悟:这世上哪有什么神仙作息表,只有合不合适的生物钟。现在那台四点叫唤的手机,已经被我扔进冷冻库惩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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