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得从去年讲起。那阵子我媳妇儿嫌书房太乱,非得把几百本书全摊地上重新摆,我蹲那儿当苦力的时候,突然从书架最底层抖出来本发霉的《月亮与六便士》。封面都让蟑螂啃掉个角。
1. 从头啃这破书
晚上躺床上翻两页就给看懵了。主角斯特里克兰活得好好的,突然就扔了老婆孩子跑巴黎去。那会儿我正啃着鸭脖,油手戳着书页直犯嘀咕:这孙子图把画往墙上一挂就跑。
越想越憋屈,干脆半夜爬起来查资料。浏览器开二十多个标签页,豆瓣知乎百度全翻遍,连零几年的天涯论坛都刨出来看。烟灰缸堆成小山的时候突然想明白——我们老用升官发财这套逻辑去套艺术家,可不就跟拿渔网捞空气似的。
2. 画思维导图理头绪
第二天冲去文具店买最大号白板。红蓝黑三色笔涂得满墙都是:左边写这哥们的骚操作,右边列他说的疯话。盯着满墙鬼画符琢磨出三个邪门角度:
- 自由的代价:这货不是追求世俗自由。他逃家之后反而蹲更破的屋子,睡更硬的床板——要的就是全世界都别管他!像我们小区流浪猫,你给搭个猫窝它偏要钻车底。
- 自虐式重生:在巴黎得麻风病那会儿,眼睛都快瞎了还在山洞里画壁画。我理解这跟上瘾似的——痛苦越深创作越爽。去年我写长篇小说熬到胃出血,竟觉得键盘声格外带劲,一个道理。
- 动物本能:书里说他创作像毒蛇蜕皮、蜘蛛结网。我瞅着家里金毛下崽时那不管不顾的疯劲儿,突然懂了。艺术家的执念是种生理反应!
3. 找人练嘴实战
上周约发小儿撸串。三杯啤酒下肚我开始复读机模式:“你说斯特里克兰...”话没说完就被他筷子截胡:“管他求我就关心这虾熟没熟!”
后来逮着美院毕业的表妹聊,小姑娘眼一瞪:“你们老想给艺术家做阅读理解?人家可能就是手痒!”她甩过来本画册,翻到蒙克<呐喊>那页:“你看这扭曲的,你说他画的时候能想明白为啥要画?”
回家路上拐进公园看老头写地书。水笔在砖地上拖出狂草,写完就任风吹散。我突然拍大腿:斯特里克兰烧画那刻,估摸着就跟老头看字迹消失时似的——爽的不是结果,是拿命去追的这股劲儿!
现在那本啃烂的书又塞回床底了。但每次路过城中村那些蹲路边画墙绘的小年轻,总想起毛姆那句话:艺术是种见鬼的执念,被它攫住的人倒大霉,却甘之如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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