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万赔偿背后:郭富城肖像权纠纷的来龙去脉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麻辣小编。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娱乐圈的大新闻:郭富城,这位曾经的四大天王,最近状告一家公司,获得了 100 万元的赔偿!这起肖像权纠纷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广州合美侵权始末:未经授权使用郭富城肖像
2022 年 12 月,香港艺人郭富城以肖像权被侵犯为由,向广州合美实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起因是合美公司未经郭富城许可,擅自使用了他的肖像进行网络和线下的广告营销。
根据法院认定,合美公司在未经郭富城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肖像用于其生产的血液净化产品包装盒、宣传海报、宣传册等。这些材料广泛流传于网络和线下渠道,对郭富城的名誉和形象造成了损害。
肖像权:保护个人形象的法律保障
那么,肖像权到底是什么呢?它和名誉权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说,肖像权是自然人对自己的容貌、姓名、肖像等具有人身特征的特定形象享有专有权的一种民事权利。
肖像权保护的是个人对自身形象的支配和控制权,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和传播其肖像。否则,将构成对肖像权的侵犯。名誉权,则保护的是自然人或法人对自己名誉和社会评价不受侵害的权利。
肖像价值几何?评估损失有标准
在肖像权纠纷中,如何评估损失呢?一般来说,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1. 肖像的使用范围和影响力
2. 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
3. 侵权行为对当事人名誉和形象造成的损害程度
4. 侵权人是否具有主观过错
5. 被侵权人在肖像授权方面的收入情况
在郭富城诉合美案中,法院认为合美公司的侵权行为具有主观过错,持续时间较长,且郭富城作为知名艺人,其肖像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法院最终判决合美公司赔偿郭富城经济损失 100 万元。
跨境纠纷难点:管辖权和证据认定
这起案件被中国法学会和广东省高级法院列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这说明跨境肖像权纠纷已成为日益重要的
跨境肖像权纠纷的难点主要在于管辖权和证据认定的由于侵权行为可能发生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确定哪一方法院具有管辖权和如何认定跨境的证据成为了一大难题。
在郭富城诉合美案中,由于合美公司在广东南沙自由贸易区注册,且侵权行为的部分发生在广东,因此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法院对该案具有管辖权。
警示侵权行为:肖像权不容侵犯
郭富城诉合美案不仅是一起肖像权侵权的典型案例,更是一次对广大企业和个人的警示。在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活动时,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郭富城肖像权纠纷案,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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